开江六措施助民营经济发展
| 招商动态 |2013-09-26
开江县财政充分调动并释放民营经济发展活力,努力构建国资、民资、三资协调发展新局面。
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。凡符合市场化运作条件,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或淘汰类的行业或领域,一律向民营资本开放,使其享有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样的平等待遇,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。
二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。对县内重点发展产业项目,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,减少审批事项,简化审批程序,全程代理服务,实行“一窗受理、并联审批、统一收费、限时办结”。
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。对2015年以前新办小微型企业一律免征管理类、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,免收费用由县财政纳入预算安排,按照上一年度实际收取数一次性拨付。
四是激发全民创业热情。对从事特色种养殖、兴办企业、市场营销等给予财税金融支持;对下岗失业、就业困难、残疾人等给予免费技能培训、岗位推荐和贷款贴息;对大中专毕业生、复退军人按政策规定实行税费减免;对归国留学人员、高层次人才创业,给予项目资金援助、贷款贴息。
五是强化服务平台建设。在县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公布民营经济发展规划、投资政策、产业布局、财政税收等信息。同时,加强对民营经济相关指标统计,准确反映民营经济发展实情,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。
六是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。引导6家骨干民营企业与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结对子,积极开展技术转让、技术入股、联合开发、共建科技实体等多种形式的合作,初步建立了优势互补、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。